以下信息来源于:http://swrs.shaowu.gov.cn/Item/86.aspx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宾馆、景区:
《邵武市鼓励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服务重点民营企业试行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邵武市委
邵武市人民政府
主题词:印发件 高校毕业生 服务企业 试行办法 通知
中共邵武市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19日印
(共印130份)
邵武市鼓励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毕业生服务重点民营企业试行办法
根据《南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三个配套政策文件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企业计划工作。现特制定如下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企业计划,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做好人才工作和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锻炼、施展才华、健康成长,为加快邵武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人才。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高校毕业生服务企业计划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高校毕业生服务企业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企业计划的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招聘工作。
三、组织招聘
我市高校毕业生服务企业计划,根据企业招聘岗位需求,自愿报名、公开招聘。计划每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市重点民营企业(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及四星级以上宾馆、4A级以上景区任职,服务期限至少2年。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7周岁)。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编制计划。每年5月底前,由符合招聘条件的企业上报当年招聘需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招聘工作。
2、组织报名。根据招聘计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审定后,统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市公务员局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组织报名。
3、组织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牵头,企业组织面试录用。
4、组织体检。对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确定人选。根据企业招聘办法和体检情况,确定正式招聘人员。
6、签订协议。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组织入选毕业生签订《邵武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服务企业计划协议书》。在服务企业期间,人事关系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其提供服务。
7、派遣上岗。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遣到各企业报到上岗,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管理办法
(一)服务期间,服务企业毕业生档案及人事管理统一由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免费代理。
(二)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人企业管理为主,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和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和跟踪管理。
(三)考核管理。考核方式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共同承担具体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备案并存入本人档案。
五、优惠政策
(一)毕业生服务企业期间享受中央、省、南平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政策。
(二)毕业生服务企业二年内(含二年)由市财政给予生活补贴(含上级下拨资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代发。其中: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每年年终可以一次性领取当年的生活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将政府补贴充当其本应支付的工资和奖金。
(三)由所服务企业支付工资、福利,并同步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享受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服务企业毕业生服务期间,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公开考录。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将针对服务邵武企业两年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设置较大比例的专门岗位,供其报考。
六、有关事项
(一)大学毕业生从服务企业签定协议当月起享受本试行办法的优惠政策。中途放弃服务本市规定对象企业或违反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企业计划协议规定,自次月起不再享受本试行办法的优惠政策。
(二)本试行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三)本试行办法从下文之日起执行。